潘多拉的中国竞争对手竟是TA?其掀起的究竟是正当竞争还是有意抄袭?

创立于1982年的丹麦时尚珠宝品牌 Pandora潘多拉,曾经一度成为行业神话。

自 2010年上市6年时间,股价增长了3倍以上,截至2016年下半年,集团市值一度突破1000亿人民币。

短短数十年,从一家夫妻店跃升成为年销售达数十亿美元的全球三大珠宝品牌之一,恐怕连创始人Per Enevoldsen和Winnie夫妇都意想不到吧。

更魔幻的是,有数据显示,2015年,潘多拉卖出了1亿件珠宝首饰,这在时尚领域堪称奇迹。其业绩增长速度不仅让施华洛世奇、Tiffany和卡地亚等一众奢侈大牌震惊唏嘘,妒嫉得夜不能寐,更让消费市场刮起了一股“潘多拉风”,全球时尚女性似乎都被卷入这股“魔性”的风里不能自拔。

有网友自嘲:一入潘门深似海,一颗一颗买买买。买买买的背后不能不承认,潘多拉的“鬼级材料、师级设计、神级思路、魔级营销”组合套路的确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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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美国和欧洲市场的强劲表现,自2015年进入中国市场,由各种形状的小银珠子串起来的潘多拉Pandora手链即深受中国女性消费者的喜爱,使潘多拉迅速成为中国珠宝界的宠儿。

随着Pandora进入中国市场带来的珠宝消费轻奢化、个性化、仪式化,中国这个世界第一大珠宝消费国的市场格局也发生着变化。

巨大的市场商机下,模仿者、学习者、借鉴者、创新者兼而有之。因商标类似、产品类似、营销类似等造成的所谓“侵权”行为也层出不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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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Pandora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潘宝拉”商标持有者深圳市潘宝拉珠宝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然而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国家商标总局决定:第20773550号“潘宝拉”商标准予注册

此举无疑是对潘宝拉的国家权威认可,并由此提振出潘宝拉的市场信心:潘宝拉商标可以放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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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PONA潘宝拉定位于将传统概念上的单件饰品通过串珠的形式拆开零售,抓住消费者对“独一性”的追求,通过让女性“设计”自己的珠宝,表达自己的个性,因而大受青春少女和时尚白领的喜爱(这点倒是和潘多拉颇为相似啊)。

除了每件产品均为手工制作,以保持PONA潘宝拉的高品质标准之外,超高性价比让潘宝拉在对比同行时更加具有先天优势,也因此收获了大量品牌粉丝。

或者此举“侵犯”的不仅仅是Pandora潘多拉的名誉,还有更大的市场利益?

于是在状告商标侵权无果之后,Pandora同时将目光瞄向了商品及其营销板块。一场持续了3年的知识产权纠纷官司由此展开.......

任何官司总有落幕的时候。日前,针对Pandora潘多拉公司起诉深圳市潘宝拉珠宝有限公司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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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小编“笑”了......Pandora潘多拉用了3年时间,各种方法使尽,终是赢了这场官司,但是18万的赔偿金大概还不够他们请的律师费吧。

耗时耗力,赢了官司丢了面子,结果谁也干不掉谁。

关键是,潘宝拉的商标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只要以后在产品和营销上不使用与潘多拉相似的标识即可。

通过此系列官司下来,潘宝拉公司已经意识到坚持原创产品研发坚持品牌调性输出坚持链接消费诉求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商标保护意识也显得至关重要。

于是,潘宝拉公司对“潘宝拉”字样做了从1到45类的全商标类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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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潘宝拉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洗涤与磨砺,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令我们欣慰的是,它在被迫规范中有了成长与进步,也更坚定了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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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PONA潘宝拉的珠宝世界更加多姿多彩!

或许,Pandora潘多拉在中国真正的对手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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