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广告发布合同履行一年后就喊停?抚顺荟萃楼珠宝这样解释……

9月23日,抚顺荟萃楼珠宝(商海店)楼体外墙上,依旧挂着三块“荟萃楼珠宝”墙体广告,但广告代理公司却没有收到合同约定的广告费用,这段时间广告公司负责人梁先生一直在为此事发愁。

根据广告公司负责人梁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2021年8月,抚顺荟萃楼金店与抚顺市兰博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合同,三个广告位均位于站前商海大夏北侧外墙面,合同为期两年,18万元/每年。金店方面支付了第一年的广告费用。

合同中规定,第二年的广告费,甲方荟萃楼金店应于2022年8月19日前支付乙方,如甲方延误支付,须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10%的违约金。

梁先生向二三里资讯介绍,从今年上半年开始,该公司与“荟萃楼珠宝”就今年的广告合作及费用结算等问题进行协商时,得到这样的回复:“换老板了,今年的广告不做了”。

“我们之间的合同还有一年,换老板就可以不认了?”梁先生觉得,他们提供的广告内容是宣传“荟萃楼珠宝”,并不是宣传个人或者某个老板,“荟萃楼珠宝”拒绝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

二三里资讯就此事向金店相关负责人求证。 据抚顺荟萃楼珠宝店铺负责人“南总”介绍,该店确实更换了老板,新老板对墙体广告效果并不满意,加之广告行业不景气、公司经营战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该楼体广告如今被他们认为是“鸡肋”。

“我们在第一年广告合同履行结束前,也曾就未来一年的费用等问题与他们进行过协商,但未取得进展。”“南总”表示,前几天,广告公司曾有人到店里“要账”,给店铺经营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也是导致协商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

梁先生称,对方违约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损失,该广告位并非完全个人所有,如果金店方面违约不租了,他也要向第三方支付相应的费用。此外,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承租人,这样一来时间拖得越久自己的损失则越大。

据了解,针对此事,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达成一致。双方均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对此,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严冰表示,在民事活动中,合同双方均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一旦有违约情况发生,违约方需承担法定或约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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